校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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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t365在线平台校友会章程

来源: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  发布日期:2019-10-18  浏览次数: 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本会名称:bat365在线平台校友会。

第二条 本会宗旨:增进校友之间、校友与学院之间的联系,促进校友与学院的共同发展。

第三条 本会是由bat365在线平台校友自愿组成的、从事本院校友联络、开展校友活动的平台。

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
第五条 本会接受山东财经大学校友总会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:

(一)联络bat365在线平台校友,加强校友间、校友和母校、学院间的交流和合作;

(二)发挥bat365在线平台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,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、学院的发展作贡献;

(三)完善和健全学院校友信息库,编辑校友通讯录等;

(四)并组织校友开展丰富多彩的互助、学习、娱乐等方面的活动,促进校友个人成长、校友会壮大和母校、学院发展;

(五)开展有助于母校、学院发展建设的其它有益活动;

(六)完成学校校友总会交办的事项和任务;

(六)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。

第三章 会 员

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:团体会员(地域,行业,兴趣)、个人会员。

第八条 凡bat365在线平台校友拥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,在本会登记注册并缴纳会费,即为个人会员。地区、行业、兴趣等校友会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具备的条件:

  1. 在bat365在线平台各发展阶段所属专业有过学习经历的同学;

  2. 在本会指导下建立,并服从本会领导的各地域,行业,兴趣分会;

  3. 拥护并遵守山东财经大学校友总会章程、本会章程;

  4.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  5. 愿意按照年度缴纳会费(本阶段暂不征收)。

    第九条 入会程序

   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;

    (二)经校友会秘书处初审,报校友会总会核实;

    (三)申请人缴纳会费;

    (四)经校友会秘书处确认后审核通过,将其列入会员名单。

    第十条 入会方式

    关注bat365在线平台的校友会微信公众号“青春老家”,注册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缴纳会费。

   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    (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  ()参加本会的活动;

    ()获得本会的服务;

    (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  (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   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  (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    ()维护本会团结、信誉及合法权益;

    (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    ()积极支持本会的发展;

    (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    (六)维护母校、学院声誉,关心母校、学院建设,为母校、学院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。

    第十三条 对有违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,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。

   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
   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
    ()制定和修改章程;

    ()选举和罢免理事;

    (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    ()决定终止事宜;

    (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    第十五条 会员网络架构:

    每届学生有1-2个负责人,定位为年级负责人。每个班级1-2名负责人。年级负责人联系本年级各班级负责人。各年级负责人由校友会秘书长联络。建立成体系的、扁平的校友网络组织架构。理事长、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校友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。

   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
   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
   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
    ()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    ()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决定聘请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和顾问;

    ()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推荐下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;

    ()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    (五)决定重要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
    ()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;

    ()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
    ()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    ()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   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   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
   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项的职权,对理事会负责。

   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   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。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
   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  (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    ()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
    (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;

    ()身体健康,能坚持会章所规定的工作;

    (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
    (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   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
   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3年,可连选连任。

   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    ()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;

    () 签署本会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。

    ()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。

   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    () 主持秘书处与有关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    ()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常务理事会决定;

    ()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
    (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    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   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:

    () 母校、学院和各地校友会的资助、会员所交的会费;

    () 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捐赠;

    ()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    () 利息;

    () 其他合法收入。

   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,主要用在以下几个方面:

    组织校友会之间的各种联谊活动;

    召开会员大会及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费用;

   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    第三十二条 本会严格按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。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,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帐目。

    第三十三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自觉接受学校校友会的财务审计。

  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本会经费。

   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    第三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
    第三十六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,并于15日内报校友总会核准后生效。

   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    第三十七条 本会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,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
   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学校校友总会同意。

   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学校校友总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处理善后事宜。

    第四十条 本会经校友总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
    第四十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校友总会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    第八章 附则

   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
   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

   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山东财经大学校友总会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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